D AJIA LILUN
高质量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
(相关资料图)
蒋桂珍 / 文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推进我省传统村落高质量保护和利用,对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展乡村旅游、增强贵州文化自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贵州日报
2023.3.22 9理论
加强对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课题研究和理论指导
要推动省内具有研究基础与实力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单位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课题研究,建立具有贵州特色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理论体系,强化理论指导,实现更科学有效的保护利用。对濒临消失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民风民俗等文化遗产开展抢救性记录整理。秉持经济活动是保护的手段而非目的、文化保护和传承才是最终目标的原则,深入开展社会宣传,让社会各界充分认识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重大意义。
健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法规体系
严格执行《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条例》,出台传统村落保护管理办法,推动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地方性法规。完善传统村落保护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调查评估机制,总结各地在保护利用传承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开展规划专项执法检查,对传统村落保护状况和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
严格依法依规保护乡村风貌
制定总体规划,建立健全国家、省、市三级传统村落保护体系,严格落实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和管控要求,全面保护传统村落的自然景观环境、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依存的文化生态。按照原工艺、原材料、原形制、原结构的要求,保护传统村落濒危不可移动文物,不将大广场、大牌坊等嫁接到传统村落,禁止没有依据的重建和仿制。要开展消防规划编制,加强顶层设计,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全覆盖。
畅通多元化投入渠道
健全协调机制,统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建设、美丽宜居村庄建设、乡村振兴、乡村旅游、文物保护等项目资金,形成农业农村、文旅、住建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合力,协同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工作。鼓励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支持传统村落完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探索“企业—村集体—村民”股份制合作模式,发展民宿、文化旅游、农家乐等业态,合理划分三方责权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外部资金持续投入积极性。进一步完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技术标准体系,在传统村落中选拔培育一批既掌握现代建造技术又熟悉乡村文化的传统建筑工匠,培育一批熟悉文旅项目运营管理的本地人才。开展创新试点,破解农村房屋流转、建设用地、金融融资等政策机制障碍,吸引人才建设美好乡村。
推进传统村落的活化利用
尊重村民在传统村落中的主体地位,激发村民参与保护传统村落的积极性,坚持以用促保,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充分发挥村集体作用,通过多种方式盘活闲置农房等资源,发展休闲旅游、文化创意、健康养老、民宿餐饮等产业,让传统村落恢复经济功能,恢复村落的持久活力,让每一个村落都能留住乡亲、护住乡土、记住乡愁。
大力保护优秀传统文化
进一步梳理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和社会发展脉络,深入挖掘传统村落蕴含的农耕文化、红色文化、民俗文化等历史文化资源,因地制宜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凸显地域文化特色,推进乡村文化振兴。支持传统村落开展传统文化习俗传承活动,推进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推动各地编写村落村志,整理村规民约,挖掘、抢救濒危传统文化,拍摄和记录村内老人的口述村史。深入挖掘农耕、服饰、饮食、歌舞、家训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积极申报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作者单位:贵州民族大学)
编辑 王塬钧 杨桂林
二审 杨春凌
三审 陈 翔